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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规定2006年夏始生产厂商必须对5种家电注明材料名称
 

  日本经济产业省决定,从2006年夏天开始,家电生产厂商必须对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和电脑等5种主要家电的原材料名称进行标注,以便回收利用。
  经过日本经济产业省此次修改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要求上述5种家电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贴上标签,注明原材料中所含物质名称,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网站上说明各物质使用部位以及用量。日本经济产业省有关人员说,在家电产品上注明所使用的材料以及这些材料所使用的位置,将给回收利用工作带来很多方便。
  日本经济产业省还计划同环境省一起呼吁欧盟和中国等国一道就家电产品原材料标注问题制定统一的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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