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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检验检疫局查获一批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进口电冰箱。该批产品由惠州某公司从日本进口,总共470台,货值31万美元。检验检疫人员在对入境冰箱进行查验时发现,其产品说明书没有任何有关能效标识说明的条款,不符合我国《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目前,该局已要求企业对其进行全面整改。前不久,中山口岸也查获一批进口无标识空调。
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早在今年(05年)3月1日起就要求对冰箱和空调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从实施新规定半年多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对此规定仍然不甚了解或不够重视,近段时间进口冰箱空调因没有加贴能源效率标识且无法提供“无需加贴能效标识产品”证明而被暂扣的事件屡有发生。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也于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要求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质检部门从建设节约型社会出发,充分认识能效标识的重要性,并表示国家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安排布置一项针对冰箱和空调能效标识实施情况的国家专项抽查。
“能效标识”的强制实施,使近年来被商家吹得天花乱坠的“节能”概念终于有了衡量的标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在出厂或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内的产品时,一定要按规定加贴并说明能效标识,符合无需加贴标识要求的产品要提前办理好“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也可以将节能标识作为购买电器产品时的一个重要选择依据。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