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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修正进口电器产品节能标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收到日本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提交的关于《提高资源有效利用法实施令》修正案的通报。该通报要求部分进口电器产品必须执行更为高效的能耗标准,并将涉及标准作为强制性要求纳入相关法规里,计划在今年7月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国家质监总局也接收到相关信息:美国将对商用空调和采暖设备等15大类消费产品及商用和工业设备的能效标准作出修正,美国能源部也将通过立法确定以上产品的节能标准,目前该法规草案已在全球范围内征求评议意见和反馈信息,多数标准计划在2008年和2009年分别实施。
  据业内人士预测,以上立法的实施将对中国多数相关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但许多相关企业仍然反应冷淡。对此,专家提醒,企业应及时了解节能标准详情,对通报提出评议意见,并能积极跟踪立法情况,对法规实施作出正确评估,据此调整工艺或进行技术革新。

信息来源:《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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